2025年7月17日 星期四 农历乙巳【蛇】年六月廿三
请您登录:○教师 ○学生 ○家长
当前位置:新闻速递>教育要闻>正文


建邺区2014年小学入学办法
————建邺区2014年小学入学办法
发布人:王荣  发布时间:2014/5/14 11:08:51
 

建邺区2014年小学入学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学校招生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就近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依据政策规定招生。依据《2013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对建邺新城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3.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宣传、调查和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坚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拒绝”原则。尊重家长的意愿和选择,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4.民办小学招生。按国家、省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民办学校招生的规定进行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招收学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26号)要求,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三、招生日程安排

1.5月14日前,各小学将本校招生通告张贴到学校大门口和施教区内所有社区公告栏,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2.建邺区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间:5月17、18日(星期六、星期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在上述时间内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明。

3. 8月10日,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4.9月30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网友评论
请您评论(您的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游客不能评论。[请登录]


 
  最新发布
班级管理重视研究:四…[图]
班级管理全程育人:绘彩蛋…
班级管理全程育人:红歌庆…
班级管理全程育人:粽…[图]
班级管理重视特殊:四…[图]
班级管理重视特殊:四…[图]
班级管理全程育人:四…[图]
班级管理全程育人:珍…[图]
班级管理全员育人:四…[图]
班级管理重视研究:四…[图]

  本文相关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
                                

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电子邮箱 在线调查 后台登录 

POWERED BY SSF中小幼数字化管理一站通 V2020.00611.final md855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4-2025

主办单位:南京市陶行知学校 地址:(小学部)南京市建邺区积贤街17号、(初中部)南京市建邺区上新河街12号() 电话:87752066、87752108

苏ICP备12081047号

通知公告
校园风采

扫一扫